债务追偿

成功追偿1,077,311.80卢布电梯维护及维修欠款

ООО УК «Содружество-Сервис»未足额支付ООО «Ритол»已经完成的电梯维护和维修工作费用。相关工作由双方签署的验收文件确认。在原告调整诉讼请求后,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边疆区仲裁法院判令支付1,077,311.80卢布本金债务及50,888卢布诉讼费用。

案件情况

ООО «Ритол»为ООО УК «Содружество-Сервис»提供电梯技术维护、日常维修以及部分电梯设备维修工作。工作履行情况由双方签署的验收文件确认。

委托方进行了部分付款,但没有足额支付已经完成的工作。扣除已经支付的款项后,原告计算的剩余欠款为1,569,956.80卢布。

ООО «Ритол»自行将诉讼中要求支付的本金债务减少至1,077,311.80卢布。向被告发送的诉前催款未能促使其清偿剩余债务。

法律任务

证明相关工作已经实际完成并被接受,确认调整后的1,077,311.80卢布欠款,并通过法院判决追偿本金以及依法应由对方承担的诉讼费用。

工作过程

我们做了什么

  1. 01

    分析了电梯技术维护、日常维修和单独维修工作所依据的合同及付款条件。

  2. 02

    整理了双方签署的验收文件,以证明ООО «Ритол»已经按照合同完成相关工作。

  3. 03

    计入被告已经支付的部分款项,并将法院诉讼中主张的本金债务调整为1,077,311.80卢布。

  4. 04

    向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边疆区仲裁法院提交工作已经完成以及委托方尚未足额付款的证据。

物业公司接受工作,但未足额结算

数年来,里托尔有限责任公司为物业管理公司ООО УК «Содружество-Сервис»提供电梯技术维护和维修服务。

双方之间存在以下合同:

  • 电梯综合技术维护;
  • 日常维修;
  • 电梯设备的更换和维修;
  • 单项维修工程。

工作已履行、交付给委托方并以验收文件予以确认。

但付款并未足额到位。

合作早在诉讼争议之前就已开始

其中一份关于电梯综合技术维护和日常维修的主要合同于2017年1月1日签订。

根据合同条款,里托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电梯及电梯调度信号系统的技术维护和日常维修。

委托方应在双方签署验收文件的基础上按月支付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合同约定,如果任何一方未通知终止,合同自动续期。

验收文件逐月签署

案件材料包含大量已完成工作的验收文件。

特别是,根据主合同提交了以下期间的验收文件: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1月至4月。

这批验收文件项下工作的总费用为1,313,060卢布。

除定期维护外,还进行了单独的设备维修

双方的合作并不局限于每月技术维护。

里托尔有限责任公司还进行了单项工作,包括:

  • 更换电梯轿厢地板覆盖层;
  • 更换轿厢门驱动装置;
  • 其他电梯设备维修和更换工作。

这些工作的完成也由已签署的验收文件予以证明。

工作也按照新合同继续进行

2024年,双方签订了新的电梯综合技术维护和日常维修合同。

每月维护费用为46,895卢布。

工作于2024年5月至12月完成,并以相应验收文件予以确认。

2025年1月,维护按照下一份合同继续进行。

委托方付款,但未足额结算

物业公司偿还了部分债务

案件材料证实,被告物业管理公司向承包方进行了部分付款。

也就是说,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商业关系:工作已履行、接受并部分付款。

但并未进行足额付款。

起诉前,客户要求自愿清偿债务

2025年2月13日,里托尔有限责任公司向物业公司发送了催告函。

函中提议清偿合同项下的既有债务。

催告函未获满足。

此后,该问题不得不在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边疆区商事法院(Арбитражный суд Красноярского края)解决。

追偿的关键

工作由无异议签署的验收文件予以证明

对承包方而言,证明合同履行的文件具有根本意义。

案件材料中提交了已完成工作的验收文件。

法院特别指出,这些文件是:

由双方无异议、无保留地签署的。

这些文件证明里托尔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工作。

委托方已接受的工作应当付款

工作履行并被接受后,委托方有义务按照合同条款付款。

本案中,委托方签署了已完成工作的验收文件。

案件材料中未提交足额支付其费用的证据。

法院认定,物业公司产生了支付适当履行工作的对价义务。

只能追偿客户保留在诉讼请求中的金额

明确诉讼请求后,里托尔有限责任公司请求追偿1,077,311.80卢布。

法院特别指出,原告自行确定其请求保护的实体权利范围。

因此,法院不能超出所主张的诉讼请求。

结果

1,077,311.80卢布

法院判令被告支付1,128,199.80卢布本金及诉讼费用

在А33-9438/2025号案件中,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边疆区仲裁法院判令ООО УК «Содружество-Сервис»向ООО «Ритол»支付1,077,311.80卢布本金债务。

法院另判被告承担50,888卢布国家诉讼费。被告承担的法院判决总金额为1,128,199.80卢布。

现有案件材料不能确认上述法院判赔款项已经实际收到。

ООО «Ритол»自行放弃了372,996.60卢布违约金请求,因此该部分诉讼程序被终止。本案由Konsultant法律公司的律师维克多·叶罗费耶夫代理。

本案的意义

在长期维护服务费用纠纷中,能够证明具体工作已经完成的文件以及对委托方已经支付款项的准确核算具有关键意义。

本案中,工作由双方签署的验收文件证明,已支付的部分款项也被计入计算,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在调整后继续主张的本金债务。

27,115卢布国家诉讼费返还不属于被告承担金额

除被告ООО УК «Содружество-Сервис»应承担的款项外,法院还决定从联邦预算向ООО «Ритол»返还27,115卢布国家诉讼费。该金额不计入被告承担的1,128,199.80卢布。

我们的作用

Konsultant 法律公司代表本案原告——里托尔有限责任公司(ООО «Ремонт и техническое обслуживание лифтов»)。

案件由本所律师维克多·叶罗费耶夫处理。

争议中确认了双方的合同关系、工作的履行和接受、已签署的验收文件、部分付款以及剩余债务金额。

法院判令向客户支付1,077,311.80卢布本金及50,888卢布诉讼费用。

客户

ООО «Ремонт и техническое обслуживание лифтов»(Ritol)

客户身份

原告

被告

ООО УК «Содружество-Сервис»

争议事项

追偿电梯维护和维修服务欠款

扣除部分付款后的欠款计算

1,569,956.80卢布

调整后的本金请求

1,077,311.80卢布

法院判决本金

1,077,311.80卢布

被告承担的诉讼费用

50,888卢布

被告承担总额

1,128,199.80卢布

违约金请求

372,996.60卢布 — 原告自行放弃

违约金部分程序

终止

国家诉讼费返还

27,115卢布,由联邦预算返还

法院

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边疆区仲裁法院

案件编号

А33-9438/2025

立案日期

2025年4月11日

判决主文

2025年6月26日

完整判决

2025年7月8日

结果

本金债务及诉讼费用获法院支持

实际收到款项

未确认

律师

维克多·叶罗费耶夫

业务方向

本案相关业务

尼古拉·涅姆科夫

Konsultant 法律公司管理合伙人

尼古拉·涅姆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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