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款项
从信贷消费合作社获判546,433.28卢布
合同期限届满后,КПК «Совет»未向客户返还450,100卢布个人储蓄。客户提出退款申请并发送诉前请求后,问题仍未解决。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市苏维埃区法院判令合作社返还个人储蓄、合同约定补偿以及逾期利息,合计546,433.28卢布。
案件情况
客户根据“Накопительный”储蓄计划合同及补充协议,将个人储蓄交付给КПК «Совет》。向合作社交付的资金总额为450,100卢布。
合同期限届满后,合作社没有返还资金。客户先提出退款申请,之后又发送诉前请求,但相关款项仍未自愿返还。
因此,需要通过诉讼要求返还本金,并同时主张合同约定的资金使用补偿以及逾期返还产生的利息。
法律任务
证明КПК «Совет»负有返还450,100卢布个人储蓄的义务,论证合同约定补偿以及逾期利息的金额,并通过法院判决确认全部有依据的金钱请求。
工作过程
我们做了什么
- 01
分析了客户向信贷消费合作社交付资金所依据的个人储蓄合同及补充协议。
- 02
确认客户已经交付但未被返还的本金为450,100卢布,并整理了诉前要求返还资金但未获解决的相关情况。
- 03
准备并论证了个人储蓄使用补偿69,982.21卢布的计算。
- 04
提出因资金逾期返还产生的利息请求,并在法院程序中代表客户主张其立场。
合作社收到客户款项,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签订了个人储蓄转让协议。
可返还、有偿、定期。
补充协议增加了金额。
应归还金额:450,100 卢布。
合同期满后未归还。
款项交付由协议、补充协议和收据文件确认
文件确认了交付。
补充协议和收据。
应归还总额:450,100 卢布。
款项并非无偿交付
合作社有义务连同合同规定的赔偿一起归还储蓄
赔偿为年利率 12.6%。
随后提高到年利率 17%。
合作社未证明归还 450,100 卢布
合同期满后未归还 450,100 卢布。
没有归还证据。
要求被认定为有依据。
除本金外
法院追偿 69,982.21 卢布个人储蓄使用费
合同赔偿。
计算为 69,982.21 卢布。
经法院核实。
被告未提出异议。
全额追偿。
因在归还期限后扣留款项,又追偿 26,451.07 卢布
民法典第 395 条利息。
逾期期间。
26,451.07 卢布。
结果
法院判令支付546,433.28卢布
2022年3月17日,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市苏维埃区法院部分支持诉讼请求,判令КПК «Совет»向客户返还450,100卢布个人储蓄。
法院另外判令支付69,982.21卢布的个人储蓄使用补偿,以及26,451.07卢布的资金占用利息。
法院判决支付的总金额为546,433.28卢布。
现有案件材料能够确认法院作出了上述金钱判决,但不能确认客户已经实际收到这些款项。本案由Konsultant法律公司的律师维克多·叶罗费耶夫代理。
本案的意义
当信贷消费合作社未按约返还资金时,请求范围不仅可能包括个人储蓄本金,还可能包括合同约定的补偿以及因逾期产生的利息。
本案中,法院分别审查了合同补偿的计算,并判令合作社支付本金和相关附加金钱请求,合计546,433.28卢布。
法律上准确的表述
在判决主文中,法院指出:诉讼请求部分得到满足
「部分支持诉讼请求」。
不写「诉讼请求完全得到支持」。
正确表述:法院追偿 546,433.28 卢布,诉讼请求部分得到满足。
如果组织不归还投入的款项,不仅需要计算本金
本金;
合同利息/赔偿;
逾期利息;
其他应计款项。
没有款项交付的确认,仅凭协议是不够的
协议;
补充协议;
收据;
收款单据;
应计款项文件;
归还申请;
庭前索赔函;
送达证明。
我们的作用
Konsultant 法律公司代表原告。案件由律师维克多·叶罗费耶夫处理。
工作包括分析协议、确认交付、准备要求、计算赔偿、论证利息。
法院从苏维埃信贷消费合作社为我们的客户追偿 546,433.28 卢布。
客户一方
原告
被告
КПК «Совет»
争议事项
返还个人储蓄及相关金钱请求
个人储蓄
450,100卢布
合同补偿
69,982.21卢布
利息
26,451.07卢布
判决总金额
546,433.28卢布
法院
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市苏维埃区法院
裁判类型
缺席判决
裁判日期
2022年3月17日
结果
诉讼请求部分获支持;判令支付546,433.28卢布
律师
维克多·叶罗费耶夫
业务方向
本案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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